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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闻说 | 划重点!2026 年起含汞体温、血压计全面禁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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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26  1  1 日起,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

已获注册产品证书有效期至 2025 年 12  31 日,之后不再延续

已生产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和使用,无强制回收要求



政策来源:国家药监局综合司《关于履行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药监综械注〔202095 )2025  12 月初正式发布,是履行2017 年对中国生效的《水俣公约》的必要举措




  • 含汞产品注册政策调整



1. 现有产品注册证管理


已获证产品:

原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,可正常生产销售

到期延续限制:

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申请延续,但新发或延续注册证有效期一律不得超过 2025  12  31 

已受理未获批产品:

继续按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流程办理,准予注册的,注册证有效期同样限定至 2025  12  31 


2. 新申请产品限制


2026  1  1 日起,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新注册申请将不再受理,注册系统将自动拦截相关申请

进口含汞医疗器械同样适用上述规定,2025 年后将无法获得中国市场准入资格




  • 医疗器械注册分类调整



1. 含汞产品分类调整


水银体温计:从原 II 类医疗器械调整为禁止类,不再纳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

水银血压计:部分型号原属 I  (备案管理),现调整为禁止类,取消备案通道



2. 替代产品分类明确


电子体温计:

维持II 类医疗器械分类,需向省级药监局申请注册

执行标准:GB 17165-2024医用电子体温计

电子血压计

维持II 类医疗器械分类,需向省级药监局申请注册

执行标准:YY0670-2008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

无汞玻璃体温计:

新纳入医疗器械管理,定为II 类,需注册

执行标准:GB 1588-2024《医用玻璃体温计》,明确规定使用镓铟锡合金等无毒替代物




  • 注册技术审评要求变化



含汞产品审评终止


审评中心已暂停更新含汞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指南,不再发布相关指导文件

技术审评重点转向无汞替代产品的标准符合性审查



替代产品审评要点


需提供更严格的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测试报告

精度验证:

电子体温计:精度要求从 ±0.1℃提升至 ±0.05℃,需提供第三方实验室验证报告

电子血压计:需提供与水银血压计的临床比对数据,证明测量一致性

智能化功能审查:

蓝牙/WiFi 连接功能需符合医疗数据安全标准

数据存储与传输安全性成为必审项目,需通过网络安全测试

无汞玻璃体温计:

需提供无毒替代物 (如镓铟锡合金的生物安全性评估报告

热膨胀系数、稳定性等关键参数需与传统水银产品相当或更优




  • 企业注册策略调整建议



1. 含汞产品企业转型路径


2025 年底前完成含汞产品线停产计划,同步启动替代产品研发

对已获证含汞产品,不再申请延续注册,避免资源浪费

替代产品布局:

电子类路线:开发电子体温计/血压计,申请 II 类医疗器械注册

无汞玻璃路线:开发镓铟锡合金体温计,符合新国标要求后申请注册

多元化策略:拓展至红外测温等市场空间更大的品类



2. 注册申报材料准备要点


新申报材料增项:

A. 明确产品不含汞及其化合物,符合《水俣公约》要求

B. 详细描述替代汞的技术原理、材料选择及安全性论证

C. 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保分析,特别是汞替代后的环境效益




End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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