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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闻说 | 划重点!2026 年起含汞体温、血压计全面禁产
2025-12-12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
已获注册产品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,之后不再延续
已生产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和使用,无强制回收要求
政策来源:国家药监局综合司《关于履行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药监综械注〔2020〕95 号),2025 年 12 月初正式发布,是履行2017 年对中国生效的《水俣公约》的必要举措
含汞产品注册政策调整
1. 现有产品注册证管理
已获证产品:
原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,可正常生产销售
到期延续限制:
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申请延续,但新发或延续注册证有效期一律不得超过 2025 年 12 月 31 日
已受理未获批产品:
继续按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流程办理,准予注册的,注册证有效期同样限定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
2. 新申请产品限制
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新注册申请将不再受理,注册系统将自动拦截相关申请
进口含汞医疗器械同样适用上述规定,2025 年后将无法获得中国市场准入资格
医疗器械注册分类调整
1. 含汞产品分类调整
水银体温计:从原 II 类医疗器械调整为禁止类,不再纳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
水银血压计:部分型号原属 I 类 (备案管理),现调整为禁止类,取消备案通道
2. 替代产品分类明确
电子体温计:
维持II 类医疗器械分类,需向省级药监局申请注册
执行标准:GB 17165-2024《医用电子体温计》
电子血压计:
维持II 类医疗器械分类,需向省级药监局申请注册
执行标准:YY0670-2008《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》
无汞玻璃体温计:
新纳入医疗器械管理,定为II 类,需注册
执行标准:GB 1588-2024《医用玻璃体温计》,明确规定使用镓铟锡合金等无毒替代物
注册技术审评要求变化
含汞产品审评终止
审评中心已暂停更新含汞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指南,不再发布相关指导文件
技术审评重点转向无汞替代产品的标准符合性审查
替代产品审评要点
需提供更严格的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测试报告
精度验证:
电子体温计:精度要求从 ±0.1℃提升至 ±0.05℃,需提供第三方实验室验证报告
电子血压计:需提供与水银血压计的临床比对数据,证明测量一致性
智能化功能审查:
蓝牙/WiFi 连接功能需符合医疗数据安全标准
数据存储与传输安全性成为必审项目,需通过网络安全测试
无汞玻璃体温计:
需提供无毒替代物 (如镓铟锡合金) 的生物安全性评估报告
热膨胀系数、稳定性等关键参数需与传统水银产品相当或更优
企业注册策略调整建议
1. 含汞产品企业转型路径
2025 年底前完成含汞产品线停产计划,同步启动替代产品研发
对已获证含汞产品,不再申请延续注册,避免资源浪费
替代产品布局:
电子类路线:开发电子体温计/血压计,申请 II 类医疗器械注册
无汞玻璃路线:开发镓铟锡合金体温计,符合新国标要求后申请注册
多元化策略:拓展至红外测温等市场空间更大的品类
2. 注册申报材料准备要点
新申报材料增项:
A. 明确产品不含汞及其化合物,符合《水俣公约》要求
B. 详细描述替代汞的技术原理、材料选择及安全性论证
C. 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保分析,特别是汞替代后的环境效益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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